环境地质调查是通过对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和由自然地质作用及人类活动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的调查研究,评价预测资源开发与国土整治的环境地质条件,论证重大区域性环境地质问题和有关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背景,拟定地质环境保护对策,为区域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建设与地质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地下水现状调查应遵循如下几个原则:
(1) 以收集现有有效资料为主,在现有资料不足以说明问题时,应补充少量的勘探工作。
(2) 现状调查要紧紧围绕评价大纲规定的内容进行,既不能对内容和深度要求过高,但也不应降低应进行的工作。
(3) ,有针对性地回答所关心的地下水环境问题。
(4) 调查应有足够的质量措施,以调查结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从概念上讲,调查范围应包括拟建项目或活动可能影响到的地下水,因此,该拟建项目或活动所处的地质单元是应该考虑的范围。但是,由于通常地下水运动较慢,而且污染物进入地下水(包括非饱和带和饱水带)后,由于各种机制的作用,使得其运动速度又小于水的运动速度,因此,污染物在地下水的运动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在一般情况下,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污染物才迁移很短距离。而且,目前的地下水评价并未明确需要评价的时段。由于上述两个原因,在实际工作时,调查范围一般不会太大。不过,至少要考虑上时期可能影响到的区域作为调查范围。同时,调查范围的确定还应考虑到评价的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