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政法规?决定禁止的,不得经
北京旺道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产品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实缴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模式生产+贸易型 |
经营期限长期 |
最近年检时间2016年 |
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
主要客户群所有人群 |
经营范围销售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日用品、非金属矿;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推广服务;产品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是否提供OEM否 |
公司邮编100012 |
行政区域北京 |
详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56号九台2000家园2幢住宅楼9单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