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政法规、决定禁止的,不得经
北京鹏双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实缴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非专利技术出资50万元,为‘智能型射频识别技术’”。
经营模式生产型 |
经营期限长期 |
最近年检时间2017年 |
登记机关海淀分局 |
主要客户群所有人群 |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技术培训;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日用品、金属材料、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是否提供OEM否 |
公司邮编100039 |
行政区域北京 |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南路10号1号楼6门5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