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单价 |
1000.00元 |
起订量 |
10000 |
供货总量 |
100000 |
发货期限 |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3天内发货 |
品牌 |
轮椅CE |
助行器CE |
拐杖CE |
轮椅拐杖助行器洗澡椅座便器出口欧盟CE认证
随着社会的发展,高龄化人群越来越多,进而各类电动轮椅、手动轮椅和代步车的需求也越来越多。
作为主输出市场的欧盟成员国,对于各类电动轮椅、手动轮椅和代步车的管理也越发严格。
依据欧盟法规 (EU) 2017/745 附件 VIII 规则 1和13,手动轮椅、电动轮椅和代步车均被归类为 I 类医疗器械。按照法规要求,该类产品出口欧盟成员国要同时满足以下3点:
需要有合规的欧盟授权代表
选择合规、有经验的欧盟授权代表非常重要,可以协助制造商快速且解决各种问题。
产品已进行了欧盟注册
需要向欧代所在成员国提交产品注册申请,完成注册信函(下图为CIBG注册信函)
有符合要求的MDR技术文件
对于制造商而言,一旦出口欧盟的需求,还需要提前准备好符合MDR法规要求的CE技术文件,同时技术文件也需要由欧代保管,以备欧盟抽查调用。
同时,轮椅类属于Class I类器械,还需要准备符合性声明(DOC)。
当然,轮椅产品检测报告和ISO13485等体系证书,也是欧盟客户常见的要求提供的文件,此类文件在商业洽谈时,对于产品的质量更具有说服力。
尤其是电动轮椅和电动代步车等电动类器械,
可以进行EN 60601-1, EN 60601-1-2,EN12183,EN12184等标准检测,必要时提供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
轮椅拐杖助行器洗澡椅座便器出口欧盟MDR CE办理周期3~4周
法规:MDR 2017/745
风险等级:I类
检测要求:电动轮椅:EN12184;电动代步车:EN12184;手动轮椅:EN12183
申请CE流程:
1)企业自己确保自己的产品符合欧盟法规,产品是安全有效的
2)建立相关MDR CE技术文件 3)确定欧盟授权代表(我们提供的欧代是荷兰公司)
4)到成员国主管当局注册登记(到荷兰药监局CIBG注册登记)获得注册信函
5)后由企业签署符合性声明DOC
即可在产品加贴CE标志进入欧盟销售。
上海沙格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
---|---|---|---|
联系人 | 王瑞芬 |
微信 | 无 |
手机 | ����������� | 邮箱 | 81042498@qq.com |
传真 | 无 | 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20号2604房,2603房(仅限办公用途) |
主营产品 | 美国fda注册,欧盟ce认证 | 网址 | /qiye2884368/ |